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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蓝雁取得第一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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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要求,经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贵州蓝雁进入全省第一批公告的29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名单,标志着贵州蓝雁已取得了主体企业资格。

从2011年5月贵州省启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以来,通过两年多的政策调整,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指导、总量平衡”的指导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求到2014年上半年完成兼并重组任务,全省煤矿数量由现有1973处减少到800处左右,煤矿企业(集团)数量控制在100个以内。要求主体企业编制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实行煤矿数量“减半”关闭后的规模不低于200万吨/年,对于企业(集团)来讲兼并重组成本巨大,主体企业竞争激烈。贵州蓝雁按照集团领导制定的能源发展战略,积极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通过收购、控股、参股及联合重组的方式做大煤矿规模,在团队的不懈努力下,矿井数量由7处增加到17处,目前规模303万吨/年,整合后可提升至345万吨/年,达到主体企业的规模要求。目前,贵州蓝雁已取得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资格,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也通过专家咨询评审,正式上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取得主体资格的企业(集团),政府将给予优先配置资源及给予财税政策扶持。